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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河北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

非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为做好2008年河北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我省就业,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     已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到我省各设区市就业的,《就业协议书》应加盖市、县人事局毕业生调配部门公章,报到证直接派往各设区市人事局,档案一并寄转;到省直单位和中直驻石家庄市单位就业的,《就业协议书》加盖该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并提供由河北省人事厅制发的2008年非师范类毕业生接收函,报到证派往河北省人事厅,档案一并寄转。
二、     未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河北省生源毕业生,本人申请回河北省就业,直接派往生源地所在设区市人事局,其档案按派遣去向转至生源地所在设区市人事局(各设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联系方法见附件),户籍暂迁回原迁出地,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再迁至单位所在地。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在河北省内跨市就业的,到省人事厅办理就业调整手续。
三、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办理2008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就业相关手续。毕业生按就业去向分别到省人事厅或设区市人事局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办理就业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入学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清晰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对《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河北省的,但未到我省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河北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要我省出具同意调整意见,可直接由毕业生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就业调整手续。
四、     其它事项。为做好接收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派来河北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数据库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河北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8号,邮编:050051,联系人:马云霞,联系电话:0311-87909116、87800201,电子邮件:hbrstbfb@163.com
 
附件:河北省各设区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厅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
 
河北省各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石家庄市人事局毕分办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孙玉华
0311-6688720
050011
承德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承德市武烈路2号
王文荣
0314-2050193
067000
张家口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9号
陈爱平
0313-2024884
075000
秦皇岛市人事局毕分办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号
沈贵波
0335-3610879
066000
唐山市人事局毕分办
唐山市新华西道122号
孙皓
0315-2735691
063000
廊坊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廊坊市新华路112号
郎安岭
0316-2156141
065000
保定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
陈树文
0312-3355055
071000
沧州市人事局毕分办
沧州市朝阳中路30号
吕建忠
0317-2016313
061001
衡水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衡水市胜利中路2号
李庆丰
0318-2105566
053000
邢台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邢台市红星街
王顺朝
0319-2686590
054000
邯郸市人事局毕分办
邯郸市人民路258号
王强
0310-3118790
0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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