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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通[2008]204号
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切实做好
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学司〔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根据教学司〔2008〕8号文件和我厅《关于做好在湘普通高等学校地震灾区籍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190号)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各高校要迅速组织力量,尽快了解灾区生源毕业生有关信息,准确统计灾区生源毕业生数量,全面掌握灾区生源毕业生家庭受灾程度、就业落实情况、求职意向、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等,并填报好《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5月29日下午5:30前报我厅学生处。
三、各高校要针对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具体情况,专门制定周密细致的帮扶政策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逐一落实,确保毕业生离校时,灾区生源毕业生人人都能落实就业单位。各高校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请一并报送我厅学生处。
联系人:金 彪
联系电话:0731-4715492(兼传真)
电子信箱:jinbiao@hunbys.com
 
附件:1、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学司[2008]8号)
      2、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盖章)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报:教育部办公厅、高校学生司,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
就业工作的紧急通
 
教学司〔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高校地震受灾家庭毕业生(简称“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直接关系到灾区毕业生和受灾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教育系统抗震救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当前距毕业生离校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要以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帮扶灾区毕业生就业就是救灾的意识,紧急行动起来,按照“优先安排、重点推荐、帮扶上岗”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灾区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尽快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和相关情况统计工作。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布置,要求高校迅速组织力量,尽快了解来自地震灾区毕业生有关信息,准确统计涉灾毕业生数量、家庭受灾程度、就业落实情况、求职意向、存在困难与问题等,5月28日前向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告,以便统筹安排。5月30日中午12时前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附件的有关信息汇总后报送我司。
三、加大力度做好灾区毕业生心理援助和就业援助工作。各高校要在准确掌握灾区毕业生信息的基础上,对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帮扶,要强化对灾区毕业生的心理援助,使他们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地面对就业。高校要拨出专款用于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对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发放一定的求职补助。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对灾区毕业生的就业予以重点推荐、重点服务,要将用人信息集中汇总后迅速提供给灾区毕业生,同时要尽快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协调用人单位接收灾区毕业生,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受灾毕业生。
四、积极组织开展为灾区毕业生就业送岗活动。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为灾区毕业生的就业送岗活动,努力帮助有需要的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高校可将灾区毕业生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并上传“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的“重点对接区”栏目;“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将联合有关省市共同开展专项招聘和重点对接活动,请有关省市积极参与、配合,尽最大努力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积极开展对口帮扶。
五、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校要积极做好当前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爱护和关心,宣传国家对灾区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接收灾区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要确保就业工作秩序,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重要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
联 系 人:高校学生司 杨 琨
联系电话:010-66097835
电子邮箱:yangkun@moe.edu.cn
传  真:010-66097835 66096542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名称:
 
毕业生人数
尚未签约人数
研 究 生
 
 
本 科 生
 
 
高职(专科)生
 
 
 
注:根据民政部确定的川甘陕渝重灾区范围,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统计范围包括: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温江区、大邑区、郫县)
            广元市(青川县)
            雅安市(汉源县、宝兴县)
            德阳市(什邡市、绵竹市)
            绵阳市(江油市、安县、平武县、北川县)
            阿坝州(汶川县、松潘县、小金县、黑水县、理县、茂县)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康县、西和县、礼县、宕昌县、成县、文县)
            甘南州(舟曲县)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南郑县)
            宝鸡市(千阳县、陈仓县、凤翔县)
    重庆市:(梁平县)
 

附件2:
 
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                     填表人:              
学历层次
毕业生人数
未签约人数
预计毕业离校时难以落实就业单位的人数
备 注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生
 
 
 
 
合 计
 
 
 
 
 
注:1、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统计范围,参照教学司[2008]8号文件的附件中所划定的范围。
    2、请将预计毕业离校时难以落实就业单位的灾区生源毕业生名单(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生源县市区、家庭受灾程度、难就业的主要原因等)以表格形式造册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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