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信息 > 就业快讯
关于做好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统计、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年12月21日 08:54  来源: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字体:  
 
 
湘教学指[2007]14号
 
关于做好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年度就业情况统计、督查工作的通知
 
普通高校、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湘教毕办[2004]1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6]1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337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统计、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就业率统计、督查对象为全省2007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二、为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公成本,本次就业数据报送主要通过网络进行。教育部要求各省须于2008年元月7日以前上报200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据此,请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于2008年元月4日之前将本校年度就业方案数据库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我中心(office@hunbys.com),并同时将《关于报送2007届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统计、督查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传真到我中心(0731-5523818),以便确认邮件发送情况,逾期不再受理。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方案数据库名为:gbys×××××.dbf,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数据库名为:gyjs×××××.dbf,“×××××”代表院校代码。
三、《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报送的所有纸质表格和有关材料,请各高校按文件要求整理和妥善保管,暂不报送我中心。其中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入学通知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均需按《报到证》号(即13位数的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成册。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核查或抽查。
四、为了与教育部的就业率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和便于统计分析,请各高校认真填写所有相关字段,凡字段不完整、代码不一致或不科学的,统计汇总时一律计算为未就业。其中,“接收单位性质代码”与毕业生去向代码所反映的就业情况必须一致;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及已办《报到证》到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如落实新就业单位,请将毕业去向代码改为‘04,并填好相应信息,未就业的将毕业去向代码改为‘08;“接收单位所在地代码”、“接收单位性质代码”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实际聘用类别的填法与此相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单位。
五、年度就业情况督查核实基本程序:
1、各高校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就业方案数据库,传真《关于报送2007届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统计、督查材料的函》;
2、省就业指导中心初步核实各高校报送的数据库,形成《学校报送数据确认表》,并传真给高校确认;
3、各高校按要求核准并签字返回《学校报送数据确认表》;
4、省就业指导中心按照《通知》、《补充通知》规定要求全面核查高校就业情况;
5、核查后形成《湖南省普通高校2007届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确认表》,将此表数据与《学校报送数据确认表》不同的返回高校再次确认。
六、请各高校认真核准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如需改动生源总数,请在2008年元月5日之前报送书面更改材料,并请做好相关数据库。毕业生资格审查(生源)数据一经删除,本年度数据库中不再恢复。
七、需拷贝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数据库及初次就业率数据库的高校,请与我中心熊炜联系,联系电话:0731-2816669。
就业率统计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事关重大,请各高校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动员相关人员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准确、客观、及时填报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相关信息。
相关文件和代码可从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07届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
统计、督查材料的函(样式)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序号
 业 情 况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生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1
总数
 
 
 
 
 
 
 
 
2
已就业并办理《报到证》
 
 
 
 
 
 
 
 
3
出国留学或工作
 
 
 
 
 
 
 
 
4
自主创业
 
 
 
 
 
 
 
 
5
已签约未办理《报到证》
 
 
 
 
 
 
 
 
6
继续深造
 
 
 
 
 
 
 
 
7
自由职业
 
 
 
 
 
 
 
 
8
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9
总就业率(2-8项合计)
 
 
 
 
 
 
 
 
10
登记待就业
 
 
 
 
 
 
 
 
11
未登记待就业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同类信息
[综合]关于做好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情况统计、督查工作的通知
就业中心广东办事处就业服务指南
[高校]城南学院:积极调动家庭力量促进毕业生就业
[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成功举办供需见面会
[综合]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8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邀请函
   相关信息
2006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总就业率为87.49%
我国首次公布青年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我国大学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3%
关于做好200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 就业率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 (试行)》的补充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 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