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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和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办学任务的其他教育机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为总结2007年度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就业工作,探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工作对策,不断提高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现就做好2007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在全面分析和认真总结本校2007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上,撰写好总结材料或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情况,主要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就业去向等,请用数据表述;二是主要工作做法及其经验,对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和行之有效的举措要重点总结;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尽可能做一些定量分析;四是对做好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我们将装订成册,互相交流学习。
二、书面总结材料请用A4型70克油印纸张双面印刷(标题用小二号标宋体字体加粗,正文用四号仿宋字体,撰写单位名称、日期用三号楷体字落于标题正下方。页码居中)。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独立承担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校研究生处)、本科院校各印50份,高职、专科院校和承担普通高等专科教育任务的其他学校各印90份,务请在2007年12月30日前寄送至我办(联系人:金 彪;联系电话:0731-4715492)。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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