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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办学任务的有关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监测和公布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湘教毕办[2004]1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6]13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就业率统计、督查对象为全省2007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二、教育部要求各省须于9月10日以前上报200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据此,请各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于9月3-4日将本校就业方案数据库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我中心(office@hunbys.com),并同时将《关于报送200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督查材料的函》(样式见附件)传真到我中心(0731-5523818),以便确认邮件发送情况;就业情况汇总材料报送与初核时间确定为9月6-7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数据与数据库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库数据为准。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方案数据库名为:gbys×××××.dbf,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数据库名为:gyjs×××××.dbf,“×××××”代表院校代码。
三、为了与教育部的就业率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各高校要认真填写各有关字段。“接收单位性质代码”与毕业生去向代码所反映的就业情况必须一致。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及已办《报到证》到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的就业单位,请将毕业去向代码改为‘04’,并填好相应信息,未就业的将毕业去向代码改为‘08’。“接收单位所在地代码”、“接收单位性质代码”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实际聘用类别的填法与此相同)。
四、请各高校认真核准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如需改动生源总数,请报送书面更改材料。如改动量较大,请做好相关的数据库。毕业生资格审查(生源)数据一经删除,不再恢复。
五、各高校须报送的材料:《关于报送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督查材料的函》和《通知》、《补充通知》规定的所有表格、数据库和有关材料各一份(包括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入学通知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均需按《报到证》号[即13位数的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序整理成册)。
六、需拷贝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数据库的高校,请与我中心王彬联系,联系电话:0731-2816670。
就业率统计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事关重大,请各高校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动员相关人员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准确、客观地填报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相关信息。
相关文件和代码可从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二OO七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0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
统计、督查材料的函(样式)
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单位)对2007届全体毕业生的初次就业情况进行了统计核查。我校(单位)2007届共计 名毕业生(其中,毕业研究生 名,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已就业 人(其中毕业研究生 名,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就业率为 %,(其中毕业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生 %)。我校已按要求于9月 日将核准确认后的就业方案数据库发至邮箱office@hunbys.com,请查收。
我校委派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室 同志前往你中心送交就业情况统计、核查有关材料、表格,并对我校200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进行核查,请予接洽。该同志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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