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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近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下发了《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班的通知》(教学司函[2006]117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06年12月13-15日在北京举办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班。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直接向培训班主办单位报名并参训。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二00六年十二月五日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
就业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教学司函[2006]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推动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定于2006年12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办全国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培训目的:使学员认清当前就业形势,明确2007年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切实加强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培训对象:每个独立学院院长1人、就业工作部门负责人1人。
四、培训内容:
1、2007年就业形势、任务、重点工作和要求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2、毕业生就业统计的要求和方法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3、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中的就业评价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4、促进就业工作的方法与途径
(1)校园招聘市场的建设 东北师范大学
(2)校园招聘市场的调研与组织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3)就业指导课程的设计与教学教法 厦门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4)国外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的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五、培训时间:2006年12月13日-15日(13日报到,14、15日培训,16日离会)。
六、培训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报到当日7:00至20:00在北京公主坟(新兴宾馆前,民航班车公主坟下车站)和北京西客站接站。校长大厦电话:69293838,69248888-6000、6888,69226841(传真);联系人:邱冰娥(13681322327)
七、收费标准: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教材费),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交通、食宿费自理。
八、报名办法:为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转发培训通知,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参加培训,请填写报名表(附后),并于12月6日前传真至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电 话:010-82335269(带传真) 联系人:孟颖、李旭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
与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11月27日 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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